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培训师(一、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和职业指导人员(一、二级)综合评审科目考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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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1-16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各报名机构、各位考生:

现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培训师(一、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和职业指导人员(一、二级)综合评审科目考试安排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考试方式及时间

综合评审科目采用论文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sdosta.org.cn/通知公告栏相关答辩通知,以免耽误答辩。

二、 论文提交时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培训师(一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级)综合评审论文请于11月19日前提交。省直各报名机构收取论文后集中提交至省鉴定中心,省直济南考区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论文交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15号窗口(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企业培训师(二级)为口头答辩,不需要提交论文。心理咨询师(二级)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论文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 论文写作要求

论文写作及封装要求请查看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sdosta.org.cn/资料下载区《新职业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和论文撰写要求》。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