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鉴〔2017〕6号
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系统
测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确保新版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系统(下述简称为新系统)在全省推广使用,现决定对新系统进行测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范围
测试时间自2017年7月17日开始,至7月28日结束。
测试范围:除了日照、青岛外其他地市全部参加。
二、测试要求
1. 各市在新系统测试环境下完成3批鉴定任务,其中市统考虚拟所模式、区县中心不上报模式、日常鉴定地市所不上报模式各1批。
2. 市统考虚拟所模式由各市中心负责制定,鉴定范围覆盖初、中、高三个级别。
3. 县(区)中心不上报模式由市中心指定1至2个县(区)中心负责操作,鉴定范围覆盖初级。
4. 日常鉴定地市所不上报模式由市中心指定3至5个市属鉴定所操作,鉴定范围覆盖初、中、高三个级别。
5. 每个测试批次中,职业工种选择3至5个,每个级别考生人数应在50人以上。
6. 为确保测试业务能够顺利开展,考试科目的考试形式切勿选择机考,应统一设置为:理论为纸笔作答、实操为技能实操或者纸笔作答。
7. 整个测试工作应全流程测试,包括计划管理、报名管理、考务管理、质量督导管理、命题管理、成绩管理、发证管理、业务查看、业务结果、业务流程管理等全部模块下的业务操作。
三、测试反馈
测试工作结束后,各市将测试计划的名称统一上报省鉴定中心,由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删除测试计划。如发现因测试计划未上报造成后期数据质量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技术支持单位技术人员交流。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各市应在7月31日前将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系统反馈建议表纸质版上报省中心信息科,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宗顺
电话:0531-86015316
邮箱:35847040@qq.com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7年7月17日
附件: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系统反馈建议表
附件: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系统反馈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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