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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2-17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取得证书的人员如果发生证书遗失情况,需到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并声明原证书作废。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补证手续。遗失证书补证的证书编码按原证书编码。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