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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2-30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第六十四条 证书个人信息变更
(一)因个人原因更改全名的,不予修改。
(二)可修改信息的,申请人须带齐原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证书修改申请。
若因身份证重号等原因导致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若因录入错误导致考生证书信息出错,申请人须填写信息勘误表,经职业技能报名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由职业技能报名机构申请办理。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937号